202
香港公司必须要定时维护,香港公司长期不年审导致公司被强制除名还会下发传票!
时间: 2022-06-05 16:02:38 点击数: 86 来源: 铭泰国际
香港公司必须要定时维护,如果您的公司不继续经营也要注销或者转让。不能因为公司没有年审或者没有做税务审计而导致罚款或者法院传票的产生。
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的几种种原因
1、公司逾期没有进行年审;逾期罚款未按时缴纳;
2、收到公司税表,没有在有效期内填表递交;逾期后罚款一直未缴纳;
3、公司被其他公司或个人起诉;
大部分情况下基本上是前面两种,如果香港公司有收到法院传票但却置之不理,直接的后果就是会累积产生大量的罚金,同时公司董事和股东会在香港政府留下不良记录,进入香港随时都有可能被拘捕问讯。还会被当做个人信誉污点记录在案,严重影响今后的发展,去香港或者出国都会有不良记录,对个人今后的发展都会有着巨大的阻碍。
香港公司收到传票怎么处理
若收到法院传票,香港公司董事应先缴交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局的所有费用和罚款,再按传票指定时间去香港指定法院聆讯。
法院传票处理常见问答
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控告我的公司未有按照《公司条例》提交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例如周年申报表)。我现在应怎么办?
公司未有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存档,即属违反《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文,如被定罪,可处罚款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如你仍未提交尚欠的申报表,便应立即提交,并缴付所需的注册费用。法院在处以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时会加以考虑,并以申报表的存档日期判定失责的日数。此外,公司亦须委派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该代表须携带妥为签立的授权书。拟备授权书须采用公司的专用信笺,由获公司授权人士签署并盖上公司印章。
接获法院的传票后,我已立即提交尚欠的周年申报表,并缴付较高的注册费用。传票会否撤回?我仍然需要出庭吗?
虽然公司在聆讯日期前提交了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但针对有失责行为的公司发出的传票是不会撤回的。即使公司在聆讯日期前已补交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也不能因此获宽免未有根据《公司条例》第109(4) 条提交申报表的罪责。不过,法庭在处以刑罚时,会以此判定失责日数,并作为求情理由加以考虑。至于较高的周年申报表注册费,则是按照《公司条例》所订的行政费用。 公司仍须委派代表,并携带妥为签立的授权书出庭应讯。
不出席有关传票的聆讯会有什么后果?
如法院向某人发出传票,但该人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不出庭聆讯,会被视作藐视法庭,并处以相应的惩罚。因此,公司应由获公司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如公司有理由未能在聆讯日期出庭,应尽早联络法院另作安排。为公司本身利益想,公司宜委聘代表律师处理有关事务。如公司缺席聆讯,主控官会在有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继续进行检控程序。
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的几种种原因
1、公司逾期没有进行年审;逾期罚款未按时缴纳;
2、收到公司税表,没有在有效期内填表递交;逾期后罚款一直未缴纳;
3、公司被其他公司或个人起诉;
大部分情况下基本上是前面两种,如果香港公司有收到法院传票但却置之不理,直接的后果就是会累积产生大量的罚金,同时公司董事和股东会在香港政府留下不良记录,进入香港随时都有可能被拘捕问讯。还会被当做个人信誉污点记录在案,严重影响今后的发展,去香港或者出国都会有不良记录,对个人今后的发展都会有着巨大的阻碍。
香港公司收到传票怎么处理
若收到法院传票,香港公司董事应先缴交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局的所有费用和罚款,再按传票指定时间去香港指定法院聆讯。
法院传票处理常见问答
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控告我的公司未有按照《公司条例》提交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例如周年申报表)。我现在应怎么办?
公司未有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存档,即属违反《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文,如被定罪,可处罚款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如你仍未提交尚欠的申报表,便应立即提交,并缴付所需的注册费用。法院在处以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时会加以考虑,并以申报表的存档日期判定失责的日数。此外,公司亦须委派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该代表须携带妥为签立的授权书。拟备授权书须采用公司的专用信笺,由获公司授权人士签署并盖上公司印章。
接获法院的传票后,我已立即提交尚欠的周年申报表,并缴付较高的注册费用。传票会否撤回?我仍然需要出庭吗?
虽然公司在聆讯日期前提交了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但针对有失责行为的公司发出的传票是不会撤回的。即使公司在聆讯日期前已补交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也不能因此获宽免未有根据《公司条例》第109(4) 条提交申报表的罪责。不过,法庭在处以刑罚时,会以此判定失责日数,并作为求情理由加以考虑。至于较高的周年申报表注册费,则是按照《公司条例》所订的行政费用。 公司仍须委派代表,并携带妥为签立的授权书出庭应讯。
不出席有关传票的聆讯会有什么后果?
如法院向某人发出传票,但该人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不出庭聆讯,会被视作藐视法庭,并处以相应的惩罚。因此,公司应由获公司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如公司有理由未能在聆讯日期出庭,应尽早联络法院另作安排。为公司本身利益想,公司宜委聘代表律师处理有关事务。如公司缺席聆讯,主控官会在有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继续进行检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