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凡满足以下之一者,即为有经营,必须做账,核数后报税:
香港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并且在银行已经留下经营记录,需要办理审计业务。
香港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的情况下需要办理审计。
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有业务来往的情况下,需要做账。
香港公司成立后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需要出审计报告。
允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的香港公司需要做账。
允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凭费等
委托在香港代销业务往来需要做账报税。
其他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公司有收的情况下需要做账。
无保留意见
适合:贸易账目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
适合:实体贸易中小人型企业办理
不发表意见
适合:所有行业用户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9137582号-3
公安备案号 44030302002233号
香港地址:香港觀塘鴻圖道52號10樓E21(E21, 10/F, 52 Hung To Road, Kwun Tong, Hong Kong)
大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418室
电话:13760332907 / 15818557551 / 0755-2510-1604(大陆);+852 6918-4147(香港)
微信:13760332907 / 15818557551 邮箱:simon@dtx.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