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审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 建立“上海标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对《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修订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英所作的关于《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修订草案)》的解读和说明,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祖强所作的相关审议意见报告,并对法规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英说:“地方标准以满足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并鼓励标准化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探索制定地方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明列席会议,并就有关问题作了详细介绍和解答。针对有的代表提出的“如何推动上海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朱明介绍,目前,在沪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6家,本市企业、科研机构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达到70余项,多名专家学者在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中担任主席、副主席并荣获IEC1906奖等重要奖项。围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上海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一是积极推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培育本市更多优势特色标准,并推动向国际标准转化;二是争取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落户上海,更多专家学者在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担任领导职务,鼓励各单位广泛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化交流合作;三是完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对接机制,推动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新技术工作领域的提案建议。
此次全面修法落实了新《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立足推进本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着力构建本市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管的制度体系,并在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建立“上海标准”评价制度、建立完善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