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其实很简单!
香港公司在中国做一些事情时,如开设外资企业、办理法院诉讼等,必须对其法律主体进行认证,即办理注册证和商业注册证的公证认证手续。
以香港公司为总公司在中国开设香港公司已成为香港投资内地的中国方式。国内商务工商局办理香港公司法律主体公证认证手续。
海外公司在中国参加经济行为,一般国内对应的政府机构,一般是工商、商业、法院等,必须申请海外公司的重要资格认证,由于中国没有添加海牙条例组织,因此需要办理下列程序:首先是国际公证人(NotaryPublic)公正有关文件(Notarization),随后交外交部确定公证人是国有资质的公证人,该程序称为认证(Apostille)。最终,以上“公正”,“认证”好注册地所在地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注册地所在地外交部好文档“认证”文档官员签字确定,三级连锁确定程序称为“大使馆认证”(Embassylegalization)。
BVI,开曼、英国、美国等海外公司文件应按上述程序办理,香港公司需按下列程序办理: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正,再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盖印章。
处理过程:
香港公司在中国参加各种事务的前提是证实自己的身份,而中国唯一认同的方法就是办理公正和转让手续。因此,香港公司的重要资格证书需要通过公正出让。
香港公司的重要资质一般是指香港公司的注册文件,包含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NC1或是A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