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认证普遍方式,香港公司公证文件必做!
搞好外国投资,香港公司办理公证文档,我们将帮助你解决!
有关适用难题的建议“第三百零八条对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被告方能够委托本国人做为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委托本国律师做为非律师做为诉讼代理人”及其《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补充文档,香港律师可作为内地民事案件的代理人,不能成为内地民事案件的代理人。在实际民事案件中,香港律师做为公民代理人,应向受理案件递交法律授权委托书,具体程序如下:1。受托人在司法部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眼前签定授权委托书,由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署印证并出具公证文档;2。中国委托公证人开具的公证文档务必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核查.只有加盖转递印章,才能往内地应用。其中,加盖出让印章的公证文档团本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直接发送到内地应用,加盖出让印章的公证文档正本由顾客或其代理人取回后递交受理案件。受委托的香港律师经上述程序后,能够代表委托人到庭,享有内地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的有关诉讼权利。
香港公司公证认证普遍方式
1.用以内地(最常见的):
香港公司在内地投资经营.如果出现诉讼,公司档案无法直接由内地单位应用。中国司法部任职的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示公证证书,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出让印章。
2.用以海牙会员国(如德国).印度.香港.日本等):
需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随后出让香港高等法院签名盖章apostille认证章。
3.用以非海牙成员国(大陆除外).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迪拜.玻利维亚等):
必须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随后送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证,最终在香港领事馆进行认证,之后才能在该国应用文档。
注:假如档案应用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假如档案应用国(非海牙条例会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就需要将香港高等法院签订的档案送外交部驻香港特派人员公署认证,随后送中国驻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