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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已经被强制除名了,那么此时我们应该如何申请恢复?
时间: 2022-09-24 15:07:55 点击数: 99 来源: 铭泰国际
香港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被强制注销,那么想要申请恢复,主要分两种方式
1. 向法院申请恢复
①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
②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债权人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20年内向法院申请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以及其他适当的命令。
2. 以「行政方式」提出申请恢复
主要适用于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根据2014年新《公司条例》,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可申请的可以“以行政方式恢复”,这是一项新程序,公司注册处处长可籍此以行政方式把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
注意:「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的公司,其的名称必须已被公司注册处处长从公司登记册剔除及公司必须已告解散才符合资格。因撤销注册或清盘而解散的公司是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申请恢复的。
另外,就已解散的本地公司而言,申请须于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就非香港公司而言,申请须于除名日期后的6年内提出。
谁可就已解散的公司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
1. 就已解散的本地公司而言,曾是该公司的董事或成员;及
2. 就非香港公司而言,该公司的董事或成员。
处长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获公司的成员授权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公司注册的授权书。
香港公司被政府强制除名了其实也是可以恢复的,但是会非常麻烦,费用也较高,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建议重新注册一个新的香港公司或是直接购买香港公司,现在很多香港公司因为之前没有办理年审,香港政府查到后导致被除名,香港被除名的公司一般分两种状况,下面登尼特小编为您作详细介绍 。
1、已除名,但状态还是“仍注册”:现在香港加入CRS后,在CRS的环境下,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会检查公司的年审维护以及税务申报,所在现在有很多公司因为没有按时年审而导致被香港公司除名,刚被除名公司还会处于“仍注册”状态,这时候香港政府会上一份“有關第744(3)條的參考文件”,上这个文件后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这三个月里面把如果把香港公司以往的年审以及没有年审产生的罚款补上就可以,可能同时还会让你提交一份解释信,然后就可以把香港公司恢复到“仍注册”的状态中;
2、已除名,状态是“已告解散”:已如果公司已经是被除名的状态,还不及时处理,登报期超过三个月,香港政府就会上“有關第746(2)條的參考文件”,然后香港公司的状态就会变成“已告解散”,这个时候还想正常使用公司的话,就需要办理香港公司恢复了,并且恢复香港公司还需要有律师介入,写信到香港注册处、预约时间出庭、出庭答辩,然后还要等香港政府进入登报期三个月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就可以成功恢复。
现在有很多客户还没有这种意识,不年审或是原代理公司通知公司做年审,但没有即时处理,造成公司被除名,要恢复香港公司不仅要把之前的年审补起,还要交很多的罚款,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
香港公司恢复需要提供的资料
1、香港公司的基本资料(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法团成立表格NNC1或*新年度的周年申报表NAR1);
2、董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如需恢复银行,需提供银行月结单
恢复时间:2-3个月
1. 向法院申请恢复
①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
②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债权人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20年内向法院申请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以及其他适当的命令。
2. 以「行政方式」提出申请恢复
主要适用于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根据2014年新《公司条例》,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可申请的可以“以行政方式恢复”,这是一项新程序,公司注册处处长可籍此以行政方式把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
注意:「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的公司,其的名称必须已被公司注册处处长从公司登记册剔除及公司必须已告解散才符合资格。因撤销注册或清盘而解散的公司是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申请恢复的。
另外,就已解散的本地公司而言,申请须于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就非香港公司而言,申请须于除名日期后的6年内提出。
谁可就已解散的公司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
1. 就已解散的本地公司而言,曾是该公司的董事或成员;及
2. 就非香港公司而言,该公司的董事或成员。
处长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获公司的成员授权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公司注册的授权书。
香港公司被政府强制除名了其实也是可以恢复的,但是会非常麻烦,费用也较高,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建议重新注册一个新的香港公司或是直接购买香港公司,现在很多香港公司因为之前没有办理年审,香港政府查到后导致被除名,香港被除名的公司一般分两种状况,下面登尼特小编为您作详细介绍 。
1、已除名,但状态还是“仍注册”:现在香港加入CRS后,在CRS的环境下,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会检查公司的年审维护以及税务申报,所在现在有很多公司因为没有按时年审而导致被香港公司除名,刚被除名公司还会处于“仍注册”状态,这时候香港政府会上一份“有關第744(3)條的參考文件”,上这个文件后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这三个月里面把如果把香港公司以往的年审以及没有年审产生的罚款补上就可以,可能同时还会让你提交一份解释信,然后就可以把香港公司恢复到“仍注册”的状态中;
2、已除名,状态是“已告解散”:已如果公司已经是被除名的状态,还不及时处理,登报期超过三个月,香港政府就会上“有關第746(2)條的參考文件”,然后香港公司的状态就会变成“已告解散”,这个时候还想正常使用公司的话,就需要办理香港公司恢复了,并且恢复香港公司还需要有律师介入,写信到香港注册处、预约时间出庭、出庭答辩,然后还要等香港政府进入登报期三个月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就可以成功恢复。
现在有很多客户还没有这种意识,不年审或是原代理公司通知公司做年审,但没有即时处理,造成公司被除名,要恢复香港公司不仅要把之前的年审补起,还要交很多的罚款,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
香港公司恢复需要提供的资料
1、香港公司的基本资料(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法团成立表格NNC1或*新年度的周年申报表NAR1);
2、董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如需恢复银行,需提供银行月结单
恢复时间: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