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好香港公司公证文件,不管是海牙还是高院加签一律轻松解决!
香港公司委托办理主体资格认证,我们的香港律师是完全可以协助办理的!
香港司法公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驻香港律师办事处负责的法律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简言之,即由中国司法部在香港众多律师中,经过申请考试,严格挑选出的几百名律师,任命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香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手续。即“内地认可的公证人”。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委托公证人制度实行于1981年,二十多年来,这项制度解决了内地和香港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下公证文书相互使用的问题,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止商业欺诈,维护两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香港公司公证的流程(主要分三种情况)1、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最常见的):如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然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香港公司的文书在海牙成员国使用:如香港公司的公证文件是要在海牙成员组织使用,需要办理的是有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3、香港公司的文书在非海牙成员成员国使用(中国大陆除外):
a、如果香港公司的文书使用国为非海牙公约成员国,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b、如果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