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被除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处理呢?
一、税局注销中恢复
香港公司已经向注册处递交暂停信和向税局递交注销表单,税局正在注销中。
恢复方式:
1、向税局递交不注销解释信。
2、补交商业登记证费用
3、向注册处递交恢复信,补交周年申报表费用和罚款
4、在公司周年日向注册处递交恢复信,无需缴纳罚款
二、香港公司注册处注销中恢复
税务注销完成发出不反对撤销通知书,已向注册处递交NDR1和不反对撤销通知书。
恢复方式:
1、向注册处递交不注销解释信和恢复信。
2、补交商业登记证费用
3、补交周年申报表费用和罚款
三、注册处除册中恢复
1、补交周年申报表。
2、补交周年申报表费用和罚款
四、注册处除册后恢复
被注册处长提出注册而解散的香港公司,符合载于新条例第761条的条件,可申请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
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的条件
1.在申请提出时,并在该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提出前的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该公司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
2.申请人须已向处长交付有关文件,已使处长备存的记录能反映该公司的情况;
3.处长认为合适而附加的任何其它条件;
4.申请须是由香港公司的董事或成员提出;
5.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五、正式注销后恢复
申请注册而解散的香港公司,符合载于新条例第765条的条件,可向原讼法庭申请恢复注册。
注册方式恢复香港公司的条件
1.公司的名称已根据第746、747或748条从公司登记册剔除,而该公司已根据该条解散;
2.公司已根据第751条撤销注册及解散;
3.处长人文合适而附加的热河其它条件;
4.申请须是由香港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债权人提出;
5.申请须在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注册香港公司前后都需要悉心处理,按时办理年审报税,合法经营,这样才能维持公司正常存续!把香港公司维护好,要是考虑不经营了,就将公司注销,不然后面香港公司被除名了,不管是去恢复还是对自身的影响都很大。